一、组织机构
承办单位: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局
深圳市港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13823702308 13826558336
联系人:李丽华 刘文舟
二、参赛要求
(一)大赛分国标舞、交谊舞两大类:
1.国标舞包括:
(1)国标职业组(W、T、VW、F、Q)(S、C、R、P、J)
(2)国标业余五项组(W、T、F、Q、VW)(S、C、R、P、J)
(3)国标业余摩登舞四项组(W、T、F、VW)(C、S、R、J)
(4)国标业余摩登舞三项组(W、T、VW)(C、R、J)
(5)国标业余摩登舞壮年组(W、T、VW)(C、R、J)
(6)12岁以下组(W、T、VW)(C、R、J)
(7)10岁以下组(W、T、)(C、R、)
(8)8岁以下组(W、T)(C、R)
2.交谊舞包括
(1)三项全能:探戈、伦巴、吉特巴
(2)四项全能:慢三步、快三步、慢四步、快四步
(二)以各街道为单位组织参加比赛选手,经初选后的优秀选手由街道文化站向所在区文化馆报送,由各区文化馆统一向承办单位报名参加比赛,报名时需提交各区登记表(盖章),并在10月15日前传真到承办单位。
(三) 壮年组,男士、女士年龄在35岁以上(报名核对身份证)。
(四) 凡参加比赛和领奖的选手要穿比赛服装。
(五)参加交谊舞的选手不能跳国际标准舞套路,连续跳三个国标舞动作,要扣分,不能穿国标舞比赛服装,以男士穿西服或长裤、衬衫;女士穿生活长裙或时尚服装。凡男满20岁,女满18岁均可报名参加。
(六)其他比赛规定:比赛分初赛、复赛、半决赛、决赛等阶段进行(不足六对的组别将取消该项比赛,选手可另报其它组别参赛),比赛音乐由大会选定、比赛评审由大会邀请,各组别取前六名,颁发奖杯和证书,职业组颁发奖金。
(七)报名费:国标舞职业130元/对,其他组别免收报名费。
三、活动日程安排
(一)报名截止日期:2007年10月15日
(二)比赛时间:2007年10月26(星期五)
(三)比赛地点:
白天场:宝安区群艺馆三楼
晚场:宝安区文化广场(宝安区)
四、评委的组成
由市组委会确认的专家、领导组成。
五、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
本次比赛设单项奖、组织奖两类。
1、单项奖:
各组别取前六名,颁发奖杯和证书,职业组颁发奖金。
2、组织奖:为在本次比赛中组织工作和获奖成绩突出的单位设置的奖项。
六、报名方式
参赛单位和个人可到所在街道文化站报名,文化站汇总报名情况后上报区组委会,区组委会初评后报承办单位。请各区组委会自拟报名表并在10月15日前传真到承办单位。
七、承办单位资料
公司名称:深圳市港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庆安大厦506
电话:82286031 82285752
传真:82198583
E-MAIL:shenzhenganglong@yahoo.com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