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旅游城市国标舞公开赛的通知
各省、市国标舞(体育
舞蹈)单位:
为了给全国各地国标舞爱好者,在寒假期间提供一个学习交流、切磋技艺、休闲旅游、竞赛的平台,进一步促进国标舞事业的发展。等单位拟定于2008年1月26日-27日在
中国·
深圳举办。望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,积极准备,届时参加。
一、主办单位:深华国旅 河南省国际舞蹈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:洛阳汉风文化
艺术中心 河南省瀛海传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杜特国际(
北京)俱乐部
三、比赛时间:2008年1月26日~27日
四、比赛地点:中国·深圳
五、报名时间:2008年1月5日止
六、报到时间:2008年1月24日(全天)
七、报到地点:中国·广州
八、报名办法:
1、各参赛队选手名单于2008年1月5日前打印后以传真、快递或
电子邮件到
大赛组委会
2、组委会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23号320室 邮编:100082
电话:(010)62211456 传真:(010)62211438
邮箱:
8qiaokeli8@sina.com hfjunling@126.com
联系人:刘女士13701368916 刘先生:13520659179 13849911451 13613855828
3、组委会指定开户行:农行 户名:张凤莲 帐号:955998073731763514
工行 户名:杜国兵 帐号:6222021705001439036
4、为了尽早做好赛前准备工作,保证整个活动圆满顺利完成,请各参赛队积极配合组织选手,提前把参赛选手名单及陪同人员名单、参赛组别报大赛组委会。
九、比赛项目组别: 略
十、比赛规定:
1、少儿组别不接受个人报名,须由参赛队领队、教师统一报名。
2、六岁以下组(含6岁)、幼儿组(7-8岁)、儿童组(9-11岁)、少年组(12-15岁)。
中年组两人年龄相加(80岁)。年龄不满18岁者不得报成人各组。只准报职业组、专业院校组。
3、各新人组,舞龄限不得超过一年,各新星组,舞龄限半年之内。
4、年龄截止以10月1日为限。
5、报低组别的选手可兼报高组别(即幼儿可兼报儿童组、儿童组可兼报少年组)。
6、专业院校不得参加任何业余组,只可报职业、专业院校组。
7、本次比赛自报道之日起统一安排吃、住、行,统一指挥管理。
8、评审团均有多年来经验丰富的国际级、国家级评审、专家组成。
9、比赛计分采用英式顺位法计分。
10、大赛组委会统一指定比赛
音乐。
11、比赛程序采取初赛、复赛、半决赛、决赛顺序进行。
十一、奖项设置:
1、职业组、职业新星、专业院校、全能组,取前六名颁发奖杯、证书。
2、各业余、成人、少儿组、各单人组,取前六名颁发奖杯、证书。
3、各新人组、新星组,取前十二名,分一、二、三等奖,颁发奖杯、证书。
十二、参赛报名费:
1、职业组、职业新星、专业院校、全能组 280元/对
2、成人、少儿各业余组 260元/对
3、各单人组 150元/人
十三、纪律:
(1)、各地代表队领队应负责本队的行政管理,思想工作,保证大赛的正常进行。
(2)、各地代表队需交纪律保证金500元,如无违反纪律,赛后如数归还。遵守赛场纪律,服从评审裁决。如有对评审有异议的,在比赛结束后两小时内,由该队的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并交投诉费300元,如评审委员会胜诉,300元不退。
(3)、严重违反赛场纪律者(包括罢赛、闹事、打架斗殴、起哄、不领奖项者)取消该队或选手的比赛资格和成绩,通报并罚款300元,此款从保证金中扣除。同时追究教练员、领队责任,如系教练员领队参与、纵容或不予制止而发生的,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练员及领队警告,严重警告处分。有违法行为者,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(4)、各地选手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接受检录,迟到或缺席作弃权论处。
(5)、比赛中故意制造冲撞,经评审警告仍故意再次发生,影响其它选手技术正常发挥时,即取消在比赛资格。比赛中因服装等原因,影响技术发挥者,责任自负。
(6)、
摩登舞男选手头发不得超过衣领,不得化妆。
(7)、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。
全国旅游城市国标舞公开赛组委会
二00七年十二月